拿起来读?(主动地接受启示)

最近在想,现代神学和哲学关于主体性的讨论,好像在中国保守基督徒中间缺乏反响——诚然,背弃传统,将信仰完全视为主观之事,乃是自由派所为。但是,完全忽略现代神/哲学在这方面的思考,把他们完全视为一种对正统信仰的背离,而不是一个积极的,虽然是有问题的尝试,似乎是不公平的,也未能充分考虑到我们的会众已经生活在这样一个礼崩乐坏,客观和共识不存的时代。倘若我们只知道不断重复圣经是无谬无误地话语,却不深思来自哲学乃至神学本身的挑战和批判,恐怕对于我们自己和周围的弟兄姊妹都是无益的。

譬如,在什么意义上,现代哲学关于主体性的讨论能够纳入我们对圣经的认识?或者结合现代诠释学关于读者在阅读过程中重要性的阐发,圣经究竟期待着一种怎样的阅读?

在历史上,对圣经是神话语的辩护,在普林斯顿传统中更多体现为一种对客观的命题的辩护,这套命题系统是放诸四海而皆准的普世真理,不以历史或空间的变换所转移(如Hodge在其系统神学的开篇所论述的那样)。这种思维方式中,上帝更多是一种理性的存在者,而非自由的行动者。因此,其启示也更多是使用理性去被动地接受。即使在强调原罪对于人的意志影响,导致人不能接受乃至扭曲普遍启示的加尔文或者范泰尔那里,意志在启示中作用也无非就是要“降服”,要放下自我,以神为中心等等,而非缺乏任何积极的建构性意义。然而,即使在中世纪,也早已经有神学家更重视意志而非理性的价值(这二者在纯一的上帝那里当然并不矛盾,但对我们的认识而言总需要做神学的建构),那么,上帝的启示在何种意义上,也能够保留上帝这种无限的主体性,而不仅仅是被当作一个客观的认知材料,并且他的启示又如何期待作为有位格,有思想,有主体性的人类去阅读?

如果说,我们充分结合从无中创世和人是上帝的形象的神学,是否可以说,正如上帝能够创造事物,人能够创造思想。人在接受启示时,也可以,乃至不得不发挥主观去“创造”性地接受真理,甚至,真理的显现(当然是对人的显现)永远在这种personal的,主体与主体相遇的历史语境之中?对待真理,究竟我们只是要去除自我罪性的遮蔽而已,还是说,我们可以发挥自己的个性和禀赋去亲近他(譬如,借着我们的羞涩和胆怯,借着我们的忧伤和痛苦,借着我们所喜爱,乃至所恐惧的事物)。当然,我无意说人能创造一个连上帝都不知道的想法,世界,圣经,乃至上帝本身的无限丰富是这种创造性认识的客观基础。人的理性并非autonomous,但的确是active。因此,follow God’s thought并非一种简单的恢复内心的澄澈清明,无偏见无罪的状态,甚至是一种在爱和自由中积极的,主动的创造。

圣经主体以诗歌,故事书写的方式,而非以系统的命题书写,或许本身就是对这种带有主体性的真理的见证,并且呼唤每一代基督徒以类似的方式重新经历真理的上主——我们所认识的毕竟就是我们所经历的,我们从不认识任何我们所未曾经历的。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对圣经的认识,最终也都可以被还原为我们的经历。这里的经历当然不是一种庸俗意义上的对世界的经历,而是泛指我们对一切的经历,包括对上帝的经历。圣经真理在我们这个时代的彰显的在场性,并非通过复述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故事就可以完成。无论我们如何谈论上帝使用圣经作为媒介来让我们敬拜,经历,认识他,也无法否认这种媒介需要以我们的经历作为材料,并且最终也是让我们在当下经历上帝作为目的。当然,圣经的历史并非任意一段历史,就像基督不是任意一个让我们想起上帝的人,圣经及其所指向的历史都是上帝所分别为圣的,对历世历代的圣徒都有效力,但是,是否这种分别为圣(作为一种普遍的法则)和历史(作为过去一次发生不能改变的事情)只能有一种静态的理解呢?圣经又期待着一种怎样的阅读?换句话说,作为一段对所有基督徒普遍有效的历史,其普遍有效性究竟在于其反映的真理的普遍性本身,还是恰恰在于其普遍的特殊性在一个又一个事物,一段又一段历史中的彰显?

作为上帝的新造,人也要做新事。新事不产生于过去历史的必然性,而在于人能够使用自己的意志,使用自己主观的体验,去构建新的思想和新的行动。我们也需要注意,在AI时代,建构思想乃至创造思想的能力也会变得更加重要。假如在Hodge的时代,在一个强调common sense 的社会中,他的系统神学还能牧养那个时代的人。那么,在AI时代,仍然死守一个未经反思关于“客观”和“超越”的想象,或许我们是背离了基督教的精神。因为恰恰是基督的道成肉身,让人理解客观(即上帝自己)能够在一个主观的人身上说话,无限本身能够临在于有限的人性,超越能够超越人的想象而内在于人乃至成为人。现代神学的问题(所谓的自由派问题),并非在于主体性,内在性,历史性,而在于用这些瓦解了客观性,超越性,永恒性。然而,既然我们清楚在上帝那里这一切本无矛盾,我们就应当竭力按照神如是的启示去(主动地)接受这样的启示。

留言

在〈拿起来读?(主动地接受启示)〉中有 6 則留言
  1. 「EnochLee」的個人頭像
    EnochLee

    在這方面而言,我覺得大家有時候會忽略了Vos(乃至於Gaffin和整個西敏的詮釋學傳統)很大的一個貢獻,就是尊重甚至高舉聖經的多樣性,不是扁平化的”都是神的話”,而是更尊重上帝如何使用歷史、進入這個世界當中運用歷史文化中真實的人事物啟示祂自己。
    Hodge的讀法,落入極端的話(遺憾的是,今天很多教會,尤其改革宗教會,落入了這個極端),會把聖經視為一本從天上掉下來的天書,講述的內涵變成抽象的、某種命題式永恆不變的教條。所以我之前說過,有些教會把聖經每一卷都傳講得像是保羅寫的一樣;而實際上,他們對保羅的想像也是一樣被這個偏差所蒙蔽,所以只是他們想像中那個純粹邏輯的、講述命題而脫離歷史文化的保羅,不是真正活生生的那位會笑會生氣會難過會勇敢的保羅。
    更底層而言,也許還可以再說,這是一種拿現代主義對抗後現代主義的一種以毒攻毒,本質上來說都不是基督信仰的方法。

    1. 「JK」的個人頭像
      JK

      不好意思,以上有點懂但又不太懂,想多了解以上概念如何具體體現在教會的牧養與講道上?
      或者是否可以舉些「尊重甚至高舉聖經的多樣性,不是扁平化的”都是神的話”,而是更尊重上帝如何使用歷史、進入這個世界當中運用歷史文化中真實的人事物啟示祂自己。」的講道讓我更了解文章內容?
      謝謝。

      1. 「CredoYou」的個人頭像
        CredoYou

        举个例子,Whitefield的讲章许多今天都还在,但是我们打印出来拿着去讲台上读一遍,大概并不会引起大复兴。因为他的讲章是在他的处境和生命中长出来的,也是针对那个时期会众的生命挣扎和灵魂渴求而产生的。甚至进一步说,Whitefield同时代有个朋友替他读讲稿,也无济于事,就像音乐大师的演奏之所以高超动人,并不在于其演奏的乐谱与众不同,而是他是与众不同的。他的生命,他与圣灵的同工,非他人可复制。如此说来,讲道是否是特别主观的事?甚至每个人要真正领受“启示”,都不得不极为主观(即使谱子都是圣经)?

        1. 「JK」的個人頭像
          JK

          Whitefield 這例子很清楚,謝謝。
          聖靈會在不同時代藉由不同的人做不同工作,講者或許需要針對群眾的背景與處境提出適當的理解方式和應用,但所講的道或真理的詮釋會需要因爲時代或應該因時代不同而不同嗎?

          1. 「EnochLee」的個人頭像
            EnochLee

            分兩個部分回答。
            1.我們當然相信真理是客觀、不因時代處境而改變的;但問題是,這樣的真理只有上帝擁有。我們能夠有的都只是片面的、受到時代侷限的眼光而有的對真理一個特定視角的理解。因此與其說因為時代不同而有不同的真理,不如說,因為時代不同我們對同樣真理的理解和表述都必然會有所不同。
              因為上帝的話語是無限豐富的,因此即便是「神愛世人」這麼一句耳熟能詳、甚至很多人覺得簡單的一句話,每個時代中不論是傳講的人或者聽的人這句話所帶有的份量與意義都是有不同的,因為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窮盡對這句話的理解。這個不同並不意味著相對化這個真理、也不意味著大家都可以主觀的全是真理,而是承認我們是有限的人、我們對真理的認識在上帝的設計中必然是有限且片面的。這是好事,上帝創造我們是有限的人,本來就是如此。但雖然是片面的,因為上帝樂於啟示並讓我們真認識祂,因此我們仍然可以有把握說我們對真理的認識與傳講是正確的。
              所以,我們對於真理的客觀性與確定性的認信向來都不是說真理掌握在我們的手中,而是真理掌握在上帝的手中。
              具體而言,我們甚至不需要講不同的時代,我們可以比較救恩論的教義在東方教會與西方教會中間被傳講的差異。同樣都是傳講「基督拯救罪人」,西方教會(受到羅馬法律文化的影響)更加強調基督代贖性的受死,強調罪人在法庭上的地位得到赦免;而東方教會(也許可以說受到神祕主義影響,但這部分遠小於西方教會受到羅馬法律文化影響)則更加強調基督戰勝死亡的復活,強調罪人在基督裡本性上得著的超越。傳講的是同樣的真理,事實上,在這個粗略的表述上兩邊是互相同意的(我們當然也強調基督復活的重要性);但實際上在表達中兩邊不僅是有強調點的不同,更是因著這個強調點的不同而產生對整體教義表述的差異(例如,「稱義」的概念在東方教會是不常被討論的,因為這不是他們主要會問的問題;也因此,在傳講很多經文的時候教會嘗試要回答的問題就跟西方教會非常不一樣,雖然終歸而言,都是在傳講「基督為罪人死而復活」這一真理)。
            2.我第一個留言其實要講的還不是在新約教會中講道的問題,我表達的是聖經本身寫作的過程。我常用的例子是使徒約翰和保羅之間的差異,從希臘文連接詞的使用就可以明顯看出來(保羅更多使用邏輯性的連接詞,「因為」、「所以」、等等,約翰則更多使用簡單的「並且」、「然後」...)(我沒有統計過,這是我自己讀他們留下的印象);我們常常帶著保羅的問題來問約翰,殊不知這根本不是約翰想事情、表達事情的方式。這已經不是單純的彼此主題不同、互相補充之類的差異了,是一種更全面的思考模式的差別。
              例如說,保羅會區分基督的受死和復活對於救恩論的意義(羅4:25、參考「稱義與成聖的關係」這篇文章),但對約翰來說,耶穌的死、復活、乃至於升天是同一個聖子的「被高舉」事件。這兩個觀點顯然是不互相矛盾的,只是你不能硬要套一個視角的分析去解釋另一個作者的描述,也不需要硬是要去統合他們。在這個意義下,我是相當不喜歡所謂的四福音合參,因為每個作者有獨特的神學思想和脈絡,重點不是去還原基督生平的順序,而是去看到每個作者要講的重點,而這個重點有些時候需要透過比較才更好理解(尤其是約翰福音,因為考量到約翰寫作時候其他三卷福音書應當相當廣為流傳,那麼他省略或額外的描述就相當值得玩味)。
              再一個更具體的例子,我們傳講聖經記敘文的時候,應當要把故事講的引人入勝;傳講詩歌的時候,應當要觸動人心並引出深刻的情感...不要總是每個章節段落都要講出一個甚麼「道理」,尤其是那種命題式的道理。要讓人感受到經文的味道,不同的經文有不同的味道,不同的章節用不同的方式、觸動我們不同的感官、引領我們生命不同的部位敬拜上帝,不要讓啟示、傳講、聽道變成一種單純的知識活動。這應該是一個生命整體的活動。
              所以我說,要尊重上帝使用不同的方式啟示祂自己。

          2. 「CredoYou」的個人頭像
            CredoYou

            恩隆已经回复,我就不多说了。
            只提一句,在一种意义上永远相同,在另一种意义上永远不同,在什么意义上则需要自己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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