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启示的回忆是否还是启示?

据说,对启示的见证并非启示本身,因此圣经并非启示,不过是对启示的见证。那么,是否对启示的回忆也并非启示本身?人不能像对启示一样对待自己关于启示的回忆,在那个意义上,人在经历启示后,也不能确定自己得了启示,因为他还需要另一个持续的启示来证明他对前一个启示的回忆是精确的,或者说,以后一个启示来证明前一个启示确实是启示。但这也是转瞬即逝的。启示永远是当下,因此无法在过去,也无法在未来被再现出来。哪怕再领受关于之前启示的新启示,也已经不是之前的启示了。之前的启示被永恒地作废了。经历过启示的人,也再也不能声称自己得着了启示。即使一个曾经亲遇基督的人,也无法确信自己真的遇到了基督,真的遇到了上帝。毕竟,他只是曾短暂遇见启示(临在),而非持续拥有启示(内在)。在大多数没有启示的时候,人都活在一个无神的空间里,神圣退避了。这样的世界中,人如何能够拥有启示的确据——遑论救恩的确据?

当然,神学家很容易在这里想到奥古斯丁的玄想,即上帝只有永恒的现在,并无过去与未来。那么,持续的启示只有对于上帝说可能的,因为只有上帝才拥有永恒的现在。但没有谁比上帝更不需要启示了。那么,过去的启示的不可能性(启示的见证能够还原启示的不可能性),是否实际上是人作为人——有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人——接受启示的不可能性。倘若人不该把对启示的见证作为启示,这种说法是否意识到回忆就是对过去的见证?而对对过去的启示的见证的否定,无非是对人的否定,是对时间的否定,是对作为时间中存在的人的否定?

人是在对过去的回忆中构建自我。记忆因此是自我的来源,在奥古斯丁三一论的灵魂类比中,圣父恰当地被比作灵魂中的记忆,因为记忆是一切的源头。否认过去的启示,就是否认一个能够承接启示的自我。在此,我们又如何能够摆脱康德的阴影?人岂不是总在时间之中认识神?人岂不是因为就因为在时间中就无法认识神?在这种对启示的理解中,启示的不可能性更多不在于圣经本身的性质,不在于圣经不能成为启示,不在于圣经只是启示的见证,而在于人作为时间中的主体,不能承接启示。如此,对启示的见证的质疑,本质上不是对启示的载体和内容的质疑,而是对接受启示的客体的接受能力的质疑了。

如果我们抛开哲学式的玄想,回到圣经。那么,在约翰的著作中(实际上不止在约翰的著作中),见证和启示似乎是同一回事,因此,基督是启示者(启1:1),是被见证的真理(约3:32-33;5:33),也是真理/启示的见证者(启1:2;约18:37),或者真实的见证者(启1:5)——其启示无非就是他对真理的见证。而当基督升天后,见证的职责则被赐予了使徒(约21:24)。在这些例子中,见证者的可靠性,并不依赖于他们分有了神性,而在于他们被真理所差遣(发出)。因此,他们所见证的启示的可靠性,也不会因为他们的人性而受到限制或者破坏。

在这点上,基督自己是最好的例子。基督作为神说的话,任何话都是神的话,这个逻辑(和用nature判断什么是上帝的话)似乎完全是另外一种言说/定义方式。这里的问题并非本体论(ontology),因为本体论意义上的logos就是内在三一的logos。而基督说话之话能够被称为神的话,却并非其所发的语言本体为神性的logos故,因为基督所说的话,作为震动发出的声音,是历史的而非永恒的,是有限的而非无限的,是部分的而非全部的;而是因为是personal union。基督作为divine person,上帝的第二个位格说话,所以是神的话。这里qualify神的话为神的话的,并非divine nature,而是divine person。如果以person为中心建构见证者见证的合法性和可靠性(借着差遣和代表等概念),而非以nature(本性)为中心去建构(借着本质的分有和相似)。那么,对圣经作为人类语言书写的文本的历史性,圣经作为真理的见证而非真理本身存在等批评和规限,似乎都不再是主要问题,而主要问题变成了他们和第二位格Logos有何personal关联。当然,我在想在personal的层面上,还是可以给出区分真理的本体和真理的见证的标准。但这种理解方式,即便没有使得nature的区分成为一个无关的问题,也至少不再占据中心地位。1

见证者诚然与被见证者有别,但是见证者却绝非意味着被见证者的不在场。恰恰相反,被见证者正借着见证者而在场。正如耶和华纪念他的约时,并非让过去停留于过去,简单地在思想中回忆过去的约,而是让过去浮现于现在,即在当下为着过去的约而行动。对真理的回忆和见证,也同样如此。对真理的见证即真理本身的呈现。被差遣者并不令差遣者更疏远,而是临在于被差遣者中。甚至,差遣者只在差遣中自我启示。见证者也不令被见证者(真理)更疏远,而是临在于见证中。甚至,我们何曾摆脱见证而直面上帝?人是不能见神的,因此我们总是借着中介认识他。假如,我们认为,圣经作为启示的见证,不能被称为启示。那么,耶稣基督作为父的启示的见证者,是否也不能被称为启示?在此,基督的道成肉身及其对真理的见证,究竟是使得一切其他类型的见证成为不可能,还是使之成为可能,为一切启示奠基?换言之,在基督肉身临在地上的时间之外,人借着摩西,借着磐石,借着吗哪,借着教会,借着圣经所遇见的,究竟是基督自己,还是只是基督不在场时的见证?究竟我们是低估了见证的启示性,还是高估了启示的直接性?倘若我们对见证有一种圣经式的理解,那么,许多关于启示的见证是否是启示的争论,或许都会迎刃而解。

  1. 我们还可以继续延伸说,倘若这种强调神与人之间无限本质差距的神学,往往否认自然神学的合法性。那么,是否这一神学在此也过分依赖(自然)哲学关于本质的理解,而非基于上帝的启示?在这点上,这样的神学家真的摆脱自然神学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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