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上帝怎麼畫一個方的圓?
A:上帝畫一個方,然後說這是一個圓。
一些基本定義
對於這樣的一個問題,我們必須要先釐清的是:甚麼叫做方形?甚麼叫做圓形?圓的嚴格定義是這樣的:一個圓是每個點到圓心都等距的圖形。但方形不容易做嚴格定義,一般的定義是:一個方形是四個邊等長且四個角相等的四邊形;但「四邊形」在我們這邊會造成一些不必要的困擾,所以我們給這樣的定義:一個方形是有四個直角並且四邊等長的圖形。這應該仍符合我們常理的直覺。
為了之後證明方便,這裡也需要先定義一些大家看起來很瑣碎的事情。第一個定義是:一條直線是兩點間最短的距離,反之,連接兩點間最短距離的是直線。我知道這很直覺很簡單很白癡,但你等一下就會發現事情不簡單(為了維持某些專業的格調,之後有時會稱直線為「測地線」(geodesic),兩者是同樣的意思)。然後我們必須定義角度,但我們這裡不會出現太複雜的狀況,我們定義直角就可以了:若兩個向量的內積除以兩個向量長度相乘為一,則兩向量的夾角為直角。學過一點高中平面幾何的同學都很清楚這個定義怎麼來的:
是兩個向量的夾角,當兩個向量垂直時,,,(也就是說)。反過來說也是對的,就得到我們的定義。正確來說,這才是對直角真正嚴格的定義。
最後,要對我們一般的幾何觀念做一些非常粗淺的說明。我們現在一般所熟悉的幾何概念是從歐幾里得發展而來的,通稱歐氏幾何;這樣的幾何非常符合我們的直覺,也非常的容易明白。但後來物理學家、軍事學家(!)後來發現我們不能用歐氏幾何來對付我們會遇到的問題,而數學家和邏輯學家則是出於對歐幾里得公設(axiom)的懷疑,紛紛發展出了非歐幾何。非歐幾何將所有的概念重新定義,包含重新定義長度、重新定義內積,進而發展出對整個空間的了解。我們等一下會實際看到這是怎麼運作的,以及為甚麼這比歐氏幾何更貼近我們所處真實的世界。而這裡必須要說的是,不要覺得我們對長度的了解就是絕對的長度,因為雖然那很直觀,但那卻不是我們可以完全用來理解這個世界的方法。
(然後,如果你對數學沒興趣、看到數學就會反胃,可以直接跳過下一個部分,並不會太大影響你之後的閱讀。)
方的圓是甚麼意思?
- (向量)
- (度量,可以理解為長度或距離)
- (範數,可以理解為絕對值)
Inequality (1) asserts that γi is the geodesic line, i.e. the curve is the “straight line” between two vertexes. And equation (2) asserts that four edges have the same length, while equation (3) asserts that they are perpendicular.
And what require the figure to be a circle is
It's now easy to see that since the metric is arbitrary, and so is the inner product, as the norm follows, it's not hard to find some non-Euclidean space to fit the requirements(e.g. consider the maximum norm on ℝ²), hence we have something both square and circle. We won't bother to have further discussions on strict mathematical proof, but will be focusing on some interesting(and not so complicated) cases where circles may look like squares, and some squares looking like circles.
計程車司機幾何
我們來考慮一個很特別,但卻是我們生活中隨時可見的空間。把 Figure 2 中的格線想成街道,那麼,這就如同一個計程車司機平常生活的空間,在這樣空間上討論的幾何稱為「計程車司機幾何」(Taxicab geometry)。在這樣的空間中怎麼計算距離呢?假設一個格子的長度是 1,那麼司機從 A 點開到 B 點要走多遠呢?太簡單了,小學生都知道是 2。那麼,如果司機要從 A 點開到 C 點,距離是多遠呢?還是不難,把路線畫下來就知道同樣是 2。現在,我們把所有與 A 點距離 2 的點標示起來:
神奇的事情發生了!與圓心(A點)都等距的點,不是圓的定義嗎?怎麼看起來像是正方形!?好吧,也許你覺得這中間沒有線連起來,還不構成一個真正的正方形,那我們現在對這個空間來做一個一般性的推廣。
這裡不做詳細的數學證明(有興趣可以參考”The Norm in Taxicab Geometry“),我們直接來看看到底發生了甚麼事情。當我們把距離定義成純粹方向的差加上方向的差時,就如同我們把空間切成無數個很細很細的格子點,因此我們會有如同剛剛在計程車司機幾何裡的性質,只是格子被切的很細,點和點之間無限接近,也就可以形成一條線。這樣講非常不數學,但我們來看圖就能明白。
這看起來是一個正方形。我也的確畫了一個正方形。但這個正方形有甚麼性質呢?我們先只要考慮 AB 和其上任一點,其他部分都有對稱性。OA = OB就不用說了,那 OX 是多長呢?因為這每條線相當於很多細小的格子組成,所以 OX 相當於先走 OP 再走 PX(想想剛才的計程車司機,或者你用距離的定義來想也是同樣的結果)。而如果我們畫的時候把 AB 的斜率畫成 1,那麼就會得到 AP = PX,也就是說,OX = OA。這點是任意選的,所以對於任何這個「正方形」上的點都對,所以事實上,這個「正方形」是一個圓。我們畫出了一個方的圓。更特別的,如果你把 A、B 兩點用四分之一的圓弧連接起來,這條圓弧的長度和 AB 還是一樣長!透過這樣的方式,配合上選擇圖形位置的技巧就可以構造出圓的方了。在這個空間裡,正方形可以長甚麼樣子呢?也許有其他狀況,但我畫出的正方形是三角形的樣子。
非歐幾何與真實世界
或許對很多人來說,這東西太抽象、太不真實了,你也許會說:「這不過是數學家的把戲罷了。」但事實上,我們正正好活在一個非歐幾何的世界中--別的不說,我們所居住的地球本身就是一個球面幾何(非歐幾何的典型)。這就是為甚麼軍事家也研究非歐幾何,因為不從非歐幾何的角度去計算理解,飛彈會炸錯人。舉個例子來說吧,大家有沒有想過,地球上每條經線都是連接南北極最短的距離的「直線」(也就是測地線),而每條經線都跟赤道垂直,所以每條經線應該都是平行的,但是這些經線又全部相交於南北極!?在非歐幾何中,平行線會相交是經常發生的情況。如果扯上物理學的話,無論天文物理還是量子物理,例子就更多了,但我想還是就此打住吧。
上帝能不能...?
雖然這樣一篇不上不下的論述對數學家來說太過簡單,卻又不是哲學家(以及那些對上帝全能提出質疑的人)真正想看的,但我想表達的是,很多時候我們覺得不對、不合理,純粹只是我們知道的太少了。這透露出人有多麼的自我中心、自以為是,以及盲目。我們覺得我們可以判斷,我們覺得這樣很對、那樣不對,我們覺得事情應該要照著「合理」的方向走;殊不知,所謂的「合理」經常是我們隱藏自己無知的自欺而已。回到文章最開頭的那段問答,乍看之下會覺得這樣的上帝實在是霸道蠻橫,但事實上就是如此--事情是怎麼樣,上帝說的算。你是誰,竟敢向上帝強嘴呢?上帝究竟是不是全能的、是不是全善的,難道輪的到你來評斷?
願我們都能謙卑、順服,願榮耀都歸給上帝。
留言
這篇文章是我大學的時候用Latex寫的,轉成Wordpress能懂的樣子還花了我不少時間。可能風格上跟我們這裡會經常出現的其他文章類型很不一樣吧,但我想作為一種卮言的展現,展現一種在一個可能讓人覺得發笑的議題上較真的態度、展現一種在人們覺得答案很簡單的問題上鑽牛角尖的堅持。
小学二年级数学水平来附和一下:有理数有致密性,其密度似乎塞不下任何多余的数;可无理数(如根号2)的出现,却像一道无声的裂缝,显明在最稠密的数字里,仍有不可化约之物。人以理性揣度上帝,也常是如此:我们以为祂应当落在我们的推演之间,结果却发现,祂总站在我们理性未曾封闭的缝隙里。而那道缝隙,远比我们想象得要宽广,甚至足以容下整个宇宙。
用人話說一下吧,免得遭詬病。
1. 有理數是稠密的,意味著給定任何兩個有理數p和q且p<q,則不論|p-q|多麼趨近無限小,都存在{a1, a2, a3, … an, …}等無限多個有理數ai使的對於所有正整數i,p<ai<q。
2. 但稠密不是連續的,有理數與無理數共同構成的實數才是連續的。
3. 所以按著有理數本來就是離散的定義來說,存在「縫隙」並非甚麼稀奇的事情。
4. 類比上來說這和人的理性與神的真理之間的關係的確還是可行的,因為這數學的確表達了一種在人的認識與想像之外的「縫隙」;而即便從更完整精確的數學定理來說這個類比是不成立的,但是這「更高級」的數學當中卻仍可以繼續找到超越人能理解的「縫隙」。
5. 例如說,近代數學中的「怪獸群」(monster group)就是一個顯著的例子。有機會也許可以寫篇文章談談。
另外很粗糙的補充,連續的意思是完備的,意即在這個群當中的柯西數列收斂。柯西數列是任何一個數字之間差距越來越小的數列,也就是說這個數列會無限趨近於某一個值(一直不斷地越來越靠近那個數值,但不會真的到達那個數值)。在有理數這個群當中,我可以創造一個柯西數列越來越趨近於根號2,但是因為根號2不屬於這個群,因此在有理數群當中柯西數列不收斂,因此有理數不是完備(連續)的。這只是用一種比較精準的方式描述我們說有理數中間是有「洞」的。
我觉得这个评论很专业,但是太专业,以至于没有get到一个外行人理解数学的感受。
按照人一般的直觉(而非高等数学关于稠密以及完备性的定义等角度出发),如果两个有理数中间总能找到有理数,似乎就没有一个数不在它的范围内(注意,这只是一种直觉,未经反思的前设,而希帕索斯的传说证明这种直觉曾是广泛存在的)。而恰恰是这种前设体现了人很难接受反直觉的东西,总是想把未知的东西框在已知的框框里。不管是这个例子,或是康托尔集,都是说明这个问题。我觉得所谓在更高级的数学中可以继续找到超越人能理解的范畴解释这个现象,并不使得这个类比比康托尔集或者非欧几何或者其他任何几何发现更“不合适”。因为你提出的任何新的数学中更高级的“悖论”,仍然只是人范围内的悖论,也可能会在数学发展到更高水平时被补充或者颠覆。但关键不是是否是能提出一个最高级的,甚至当今数学界无法解决的悖论,而是要显明一种在某个前设框架中“无理”的东西,在另外一个框架中是合理的(有理的),而恰恰是需要两个东西都易于大家理解,这个类比才构成一个有传播力的,有解释力的类比。人类第一次发现无理数时的惊奇和惶恐,在现代数学看来当然有些幼稚可笑,但是因此更便于我们理解。我们有许多关于小孩子的比喻,却没有很多成年人的比喻。因为小孩子世界前设带来的荒谬是不言自明的,而成年人世界错误前设带来的荒谬,对于成年人却非不言自明的。譬如我们常说,一个孩子仅根据答应我请求的,就是对我好;不给我,拒绝我,就是坏。这种思维方式是不合理的,成年人世界有超越小孩的复杂性(用数学语言,考虑的情况也就更完备!)。但是,对于成年人,我们可用何种类比来让他们意识到自己生活的荒谬?他们反而比孩子更以为自己是完备的,却不知道自己仍然是不完备的。
(最后补充,有理数并非离散的discrete,而是不连通的disconnected,不完备的,所以也没那么容易一眼看出里面有缝隙好吧!)
對的,我完全同意。這其實就是我當初寫這篇文章的初衷:聽到有人問「上帝能不能畫一個方的圓?」我想回答:「如果我說可以,你能接受嗎?」而透過這個文章的證明,是想要呈現:有太多超越我們理解和想像的事物了。
所以第一篇留言只是想跟你抬槓,哈哈!
想看量子物理跟古典物理的對比,謝謝😊
這是一種詭辯式的處理,因為當我們說“方的圓”時,我們默認指的是在歐氏幾何公理體系下的定義。拋開這點不談,還可以找出很多類似的例子,只要取一個內部包含矛盾的概念,比如“白的黑”,然後問上帝能不能創造出來,那麼類似的問題就可以問無數個,並不是每一個都能構造出這種詭辯式的處理的。其實,對這類問題正確的回答是純哲學式的:上帝就是不能畫一個方的圓。事實上,上帝做不到的事情有很多,比如上帝無法作惡。那麼這是否否認了上帝的全能性呢?並沒有。一個方的圓,或者更一般地來說,一個內部本身包含矛盾的概念,不指涉任何存在(即便是觀念性的、虛構的存在,也不指涉),也就是“無”,上帝不能創造“無”,這難道有損上帝的全能性嗎?這就像是問,上帝不能作惡難道有損上帝的全能性嗎?這樣我們也可以回答那個更有名的問題:上帝能創造一個自己舉不起來的石頭嗎?答案是不能,但是這並不損害上帝的全能性,因為上帝的概念中包含著全能,全能和上帝舉不起來石頭是矛盾的,這同樣是個內部包含矛盾的概念,於是又回到了我們前面的分析中。
我同意從這個角度說這是詭辯。我們可以把這個問題(還有石頭的問題等)用古典邏輯化約為「上帝是否能夠使P∧~P(P且非P)為真?」在一個意義上,我同意上帝不能夠做到這一點,不是因為上帝的能力有限,而是因為上帝的本性是不自相矛盾的上帝,因此祂不能這麼做。
但誠如我前面留言提到的,這不太是這篇文章論述的重點。用方的圓只是想作為一種思考的切入點,去考慮:上帝是否「有必要」遵守非矛盾律?在甚麼意義上的必要?這篇文章想要表達的觀點乃是:非矛盾律並非一個存在於上帝之外或之上的定律,好像我們可以拿這個永恆的真理命題來評判上帝是否合理。非矛盾律之所以為真,乃是因為這世界是由一位不自相矛盾的上帝設計並創造其邏輯定律的。在這個意義上,我們應該要有一種心態可以承認說:如果上帝要打破非矛盾律(雖然祂實際上不會也不能,因為祂不能背乎自己),那麼,我們只能謙卑的俯伏在祂的奧秘之前。
我們當然可以說,上帝不能不再是上帝,因此祂在絕對意義上不會打破非矛盾律。我完全同意。但即便如此,我還是想藉由這種極端的言論(「上帝可以打破非矛盾律」云云)來試探看看我們心中是否存在一個問題:我們是否讓上帝臣服在古典邏輯的規則底下了?
哈哈哈哈哈,這就回到了一個古老的問題上,即上帝和邏輯的關係問題,而這個問題實際上就是邏輯、語言和存在的關係問題,這就不是寥寥幾句話能說清楚的了(笑),我儘量在基督教傳統(托馬斯·阿奎納)上稍微回應一下這個問題:不是上帝“臣服”在邏輯之下,而是邏輯出自上帝。邏輯是理性的結構,語言的規則,而上帝就是活的理性,上帝就是上帝的“言”(logos),所以邏輯在上帝的理性之中,邏輯出於上帝,源於上帝。毋寧說,一切真理(包括邏輯真理)都在上帝的理性之中,都出於上帝,源於上帝。當然也有神學家和哲學家(比如威廉·奧卡姆,就是“奧卡姆剃刀”的那個奧卡姆)認為上帝的意志是絕對的,連邏輯都是上帝的意志決定的,所以理論上,只要上帝想,祂也能改變邏輯規則。不過就我個人而言,我認為阿奎納的邏輯出於上帝的解釋更合理。
我觉得我们应该都不会走到唯名论的地步。但是,恩隆的意思应该是,在具体的言说和生活中,我们不敢想象很多事情,我们的认知很有限,因此常常会无意识中框定上帝。这种框定往往不是高度精密的逻辑的框定,而是事件/常识的限定。不敢想象神能成为人,甚至成为婴孩,不敢想象死人能复活,不敢相信生命可以永恒。但是神能超越人的预料去行动。There is nothing too wonderful for God(耶和华岂有难成的事)。我想我们都能在这点上达成一致,这就足够。如果要多说一句,就是要承认,神能够在一个我们自以为完备的系统外开启一个新的空间,就如他能够从无中创造万物一样,恩隆所论证的,就是这个“另外一个空间”被开启的可能性。我们始终愿意向这种可能性敞开(我想三一论就是最好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