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是第一次發布後自動寄送給所有訂閱者,對於這樣的形式若有甚麼意見歡迎和我們聯絡(可以直接回信,就會寄送到作者的信箱(而不是如同信上英文提示說會是直接留言))(為了修改這個我快被搞瘋,先暫時放棄,而且大概還有其他會出問題的地方、尤其很多無法完全中文化的地方,請大家多多包涵啦~)(點選上方連結在網頁上閱讀有更好的排版喔!)
在我們的文化當中,我們對於人作為受造物的有限性幾乎可以說是不能接受的。就算我們不直接說有限是一種罪或者是一個問題,我們總還是覺得,如果我們可以突破界線會是更好的。因此我們佩服那些可以睡很少的工作狂、我們認為人合理健康的樣子應該要是總很有活力、可以活得像是一天有三十個小時一樣...等等之類的。我們無法接受自己的軟弱也有限,但是這些有限性會被我們解讀成是我們懶散、是我們不夠愛上帝、不夠敬虔等等,因此我們活得充滿罪疚感。但這是很有問題的。
我們對於有限的理解的扭曲出於很深的律法主義和創造論上的偏誤,前者在於我們對恩典的理解深深的不足,而這部分我在我的podcast節目<日光之上>談過(連結:apple、youtube),這篇文章就不贅述了。而創造論上的偏誤則在於雖然我們會承認上帝起初創造這世界的時候一切都是美好、是甚好的,但是我們不太會把這個「好」用來描述上帝創造我們作為有限的受造物這點上;即便我們如此承認,在實際生活中的應用仍然經常忘記這一點。以下幾個例子:
- 我們認為只要夠努力就好了。
有首詩歌這樣唱:「成功失敗都不需太在意,靠主你是否已盡了力?」多年前我曾經寫一篇文章問說:如果我在「不需太在意」這件事情上失敗了呢(我就是無法不在意)?如果我在「靠主」這件事情上失敗了呢?如果我在「盡力」這件事情上失敗了呢?到底,要做到甚麼程度才叫做「盡力」?似乎我們會認為,我們要廢寢忘食、犧牲一切的玩樂、最好都不需要休息,無時無刻都為主活著,才叫做盡力。即便我們不如此極端,我們心中也總是有一個「努力量尺」在判斷自己。
我們可以不那麼在乎結果,但我們認為至少要夠努力。小孩考試不及格沒關係,但他至少要認真吧?在這當中,「努力」、「認真」等等就成為了轄制我們的律法,而我們從來沒有真的去把人當人看,我們認為只要是個人你都可以也都應該要認真努力。真夠病態。 - 我們無法接受我們知道真理之後還仍然有不知道的事情。
我們認為如果聖經告訴我們真理,當我們理解聖經說了甚麼之後我們應該就「掌握」真理了。我們當然會承認有很多奧秘我們不明白,但我們會認為在那些我們所知道的事上我們知道得清清楚楚徹徹底底。但,「若有人以為自己知道甚麼,按他所當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林前8:2)我們對於上帝的真理、對於任何的知識永遠都只有片面的認識,即便我們有正確的認識,我們不會窮盡這個知識,因為我們是人、不是神,我們不可能有對任何事情的全貌有完整的掌握。
所以我們特別不知道怎麼處理不同的意見。我們或者只能走後現代的相對主義(然後說這件事情不是核心真理,大家都可以有不一樣的看法)、或者只能以現代主義的機械性命題的方式來理解真理(所以任何一點不一樣的表達方式都是偏差、都是「不符合聖經」、都是異端)。不論前者或後者,不同的意見之間沒有討論的空間、也沒有合一的可能性,只能是多元的混亂或者是單義乏味的統一,沒有真正聖經所描述的如同三一神那樣表現出無盡豐富樣貌的合一。 - 我們總還是想掌握那些我們不能也不該掌握的事情。
最具體的例子展現在典型的華人父母身上。就連那些年輕一輩的父母、那些口口聲聲說自己「已經很開明」、「已經給小孩很多空間」、「已經很放任」的這些父母,很多只是在教養方法上面改變了、看似更健康了,本質上核心的思考模式仍然沒有改變:你還是想要當你孩子的上帝。
這中間有兩件事情是綁在一起的:看顧(責任)與權柄(控制)。我們會下意識認為自己對小孩有無限的責任(伴隨著無限的權柄),甚至我們會如此評判其他父母,我們總是會用小孩乖不乖、表現如何反過來去評判這對父母做得好不好。而這種社會氛圍也使得我們自己當父母的時候也用同樣的方式在衡量自己。因此極端的案例(我身邊多有這種案例)父母對於小孩的任何細節都不能放過,但是作為年輕的一輩從老一輩身上學到教訓知道自己不能管得太嚴,因此精打細算的選擇自己在哪些事情上放手、放手多少程度。在本質上並沒有真正的放手,因為連你放甚麼手、怎麼放手都是掌握在自己手中。
但你不是你的孩子的上帝,就如同你不是你自己的上帝一樣。你對你孩子沒有無限的權柄,而我們對自己也是。如果我們就是一個一天需要睡覺睡十個小時的人,我們要尊重上帝給我們的時間限制;如果我們現在人生的景況(這景況不是別人造成的,是上帝自己促成的!)就不允許我們活得像我們想像中那般的敬虔那般的努力,我們就不要以此邊吃自己的良心。
我開始讀博士班之前有一個願景,就是自己要像當初第一任指導教授Carlton Waynne讀博士的時候一樣,每天早上八點進圖書館、下午五點離開,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最後四年結束平均可能十年才讀的完的博班)。但我做不到。就算我強逼自己早起去了圖書館,我也經常發呆、耍廢,一整天下來沒讀多少書。我因此讀得很有罪疚感--我又不像別的博士班同學,沒有牧會、沒有家庭、沒有經濟壓力,我就只要讀書就好,怎麼讀成這樣?怎麼沒有像Waynne一樣四年就畢業?他還有家庭小孩,而且對孩子們的照顧一點沒有落下呢!
我基本上沒有把自己當作「人」看。對於人的有限性,不單是肉體上的有限還有精神能力上的有限,我們認識的還是太少了。我們也忘了上帝創造每個人的不同、上帝讓每個人的生命景況也不一樣,不要總想著要「努力突破自己」。 - 我們在服事上也一樣殘忍的壓迫自己。
服事上帝,當然盡力追求完美啊!盡心盡力累死自己也理所當然!
不,這不理所當然,而且事實上,這不榮耀上帝,因為你想靠著自己榮耀上帝而不是以上帝為上帝來榮耀祂。Von Allmen在這方面有一個很好的提醒(和安慰)。在他的Preaching and Congregation一書當中(大概是談論講道談得最好的一本書,而且非常短,不到一百頁),Von Allmen說到我們不可以有一種錯誤的謙卑,不是真的謙卑自己、而是替上帝謙卑了--我們不可以忘記,上帝就是揀選我們這樣的人、選擇讓「現在的這個我」做為服事祂的器皿。所以,
我們不可以嘗試讓自己表現得比自己真實的樣貌更加有知識、更加深刻、更加清楚、更加果斷、更加敬虔、更加熱情、更加有文化。
在聖經當中,並非所有的先知和使徒們的信息都有同樣的穿透力、並非都是一樣的風格、並非都有同樣的胸襟(pectus)。
所以,讓我們把握上帝給我們這個奇蹟般的機會--而事實上,這是一個命令--讓我們好好地做我們自己:有一點憂愁、有一點愚拙、有一點怯懦、有一點嘮叨;並且讓我們好好把握自己,到一個程度我們的所是不會抵擋上帝託付我們的工作。
Von Allmen特別警告我們不要在講道的時候「改換語氣」。你平常怎麼說話,你在台上就怎麼說話;不要嘗試讓自己比平常的自己更幽默、更懂得人情事故、更接地氣。好好的、大膽地、自由地當你自己。上帝就是揀選現在的我成為服事祂的器皿。雖然我仍然是持續的讓自己進步、持續的學習如何把握自己以致我是誰不會抵擋上帝的工作,但是在這一切的進步、一切的修整自己當中,我不是要抹消自己、我並非要成為別人,而是要更真實的活出自己。而這不僅是適用於講道,對於我們各樣的服事、甚至是我們做為基督徒的生活,都是如此。
(也許這裏我們可以加一句,如果一個人真實的樣貌是如此地與講道這工作相衝突,到一個程度他若按真實的樣貌講道時上帝的話語會變得暗昧不清、神的百姓會因著他各樣的特質(不論優缺點)而無法專心聆聽神的話,那麼,上帝可能並沒有真的將講道的職責交付給他。)(反過來也許可以說,我們應當讓上帝的恩典和話語如此深刻的塑造我們,以致我們自由的活出來的樣子就充滿祂的恩慈與真理。但這不是一種標準評判我「多大程度的被恩典塑造了」或者成為一種重擔,而是我們作為基督徒本來就是領受恩典的人,因此我們「到了甚麼地步,就照著甚麼地步行」。)
回過頭來說,有限不是一個我們要突破的框架。有時候我們可以承認自己的有限,但我們也會同時說:這個限制不好,我想突破。我們看到自己當下的軟弱與不足,我們首先想到的是:我還可以、我還需要更好。而且,我們往往會用定罪的方式描述自己的有限--我還不夠愛上帝、不夠敬虔、我還貪愛這個世界、我還不夠倚靠聖靈...但在這套思維系統當中,我是要自己當上帝,而不願意承認:我只是人,我的光景如何其實也不是我自己造就的。而同時,這套思維系統也是抵擋基督福音的恩典的,因為基督已經拯救了我們,我們卻仍然繼續背負著罪疚感活著。
這當然不是說我們就安然地繼續活在罪中。但我們需要嚴正的澄清,在我們的文化當中有許多屬於有限、受造性的部分被我們歸類成為了一種罪。而事實上,我們的人生光景總是有許多不同層面參雜在一起,我們不應該也不能用一句「這就是我閒懶不結果子的罪」就給自己下定論。有閒懶的部分、有有限的部分、有上帝特別安排的部分、有我們還在學習的部分,不要總是用定罪與否的範疇去想自己去評判自己和他人,我們才能更健康的活在恩典裡面。不單是閒懶不努力的事情,其實,基督徒生活的所有行動都是這樣。即便那些我們看起來明顯犯罪得罪上帝的事情,我們第一個反應也都應該要是恩慈的、而非定罪的。
因此在我們的有限當中我們才能得到自由。當我們沒有辦法好好欣賞上帝創造的有限的美好、看到上帝就在我還有這些軟弱、有這些不足的時候將各樣的職責(照顧家庭的、服事教會的、傳福音的等等)託付給我,欣賞上帝透過軟弱的我們做工的這個奇蹟,如果我們這點不想通,我們就總是受到律法主義的轄制,總是要擔負起那個社會文化加在我們身上沉重的軛、必須要盡心竭力的去突破自己、去成長、去變得完美。這一切背後是一種否認上帝的世界觀,是想要自己當上帝掌控全局。
我以前曾經在別的地方談過關於愛的界線的問題,這裡也適合拿來表達只有當我們安身於自己的有限性當中的時候我們才有可能真正盡情的、真正忘我的、真正靠著上帝來愛人:我們是有限的人,這是科技和AI在塑造我們價值觀當中使我們經常忘記的,因此我們是需要有界線的。但有界線不是自私的,有界線的愛不是說「因為我有這些需求,所以除非你也滿足我不然我不能滿足你的那些要求。」有界線不是一種交易,好像對方也要回報你一些什麼你才再多給些什麼。有界線也不是說「我只能愛你這麼多、我只願意為你付出到這個程度。」不是的。有界線是指尊重我們的受造性、是指認識到我只能在上帝允許的範圍內去愛去付出、不是我覺得我想愛、我想這樣做我想付出這些就代表這是對的。我們要尊重自己作為受造物的這個本質。你知道,沒有界線的愛並非真正無私的愛。我們有時候會有一種,自私的為對方付出一切的愛。就像我們前面提到的華人父母的思維模式。為著兒女付出了一切、不論是物質上或感情上,你知道問題不在於他們沒有界線、沒有尊重兒女的獨立性,當然都是有這些問題,但更嚴重的是在於當一個愛不再是在上帝面前的愛的時候他就成為了自私的愛。什麼叫做在上帝面前的愛?那就是認知道你是受造物、是有限的,你的愛也要用相應合宜的方式,不要把自己當作創造主去愛對方。你不是兒女的主,他們不屬於你,不論你多麽愛他,他是屬於上帝的。你只能在上帝給你的範圍內,去盡情地、忘我的愛他。也不要把自己當作是彌賽亞去愛對方,不論是孩子或者配偶。我們不僅不能拯救對方,我們要意識到,做為父母你不能給他最好的。最好的是上帝自己,而只有上帝自己有主權把祂自己賞賜給祂所愛的兒女。你頂多只是上帝手中的一個媒介或器皿而已。
所以,讓我們自由地做自己吧!有一點憂愁、有一點怯懦、有一點尷尬、不那麼風趣、沒有甚麼學識涵養、沒有很多動力、無法堅持努力很久的自己,那個看起來還被一些罪惡纏累的自己,上帝既然讓你是現在的你,那就自由地當這樣的自己吧!只有當我們自由了,我們才會真的開始交託並仰望上帝,而也只有在這時候我們才能開始真正的成長了。
而你看,作為同在這個文化中的人,我最後結尾還是要收在「成長」這一話題上。的確我們應該成長,的確按照舊有突破限制的思維我們是想要靠自己成長、並不能真的在基督的道理上長大成熟,的確我們若自由的活在恩典中我們就真的會倚靠上帝而長進。但這些其實是可以不用說的,但若停留在「自由地當自己」這句話上面,總是會有些不舒服。而這個不舒服恰恰反應出了我們文化底層的律法主義。聽到這樣的話我們第一個想到的是要趕快澄清、趕快平衡說我們仍然是要成長、仍然是要對付罪的。我們總想要「做」一點甚麼。我們總覺得要給我們「行動」才是實際有價值的神學。我們的思維模式徹頭徹尾是反對恩典的,這是罪人最根本的問題;所以如果我們想要真正的對付罪、而不是靠著自己的努力作意志鬥爭去達到某種人造的標準和表象的話,那麼我們首先需要「做」的就是不要再做任何事情,如同約翰福音中諷刺性的那一幕:「眾人問他說:『我們當行甚麼才算做神的工呢?』耶穌回答說:『信神所差來的,這就是做神的工。』」
所以,再次說,讓我們自由地做自己吧!因為我們是自由地享受上帝白白的恩典的人。
留言